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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漳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信息公开 指南(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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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漳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 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1、本办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单位领导; 2、开展人防工作所依据的可以公开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4、人防工作有关情况; 5、人防有关政策的落实实施情况; 6、其他公开信息 具体可参见《漳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信息公开目录》。 2.公开形式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漳州”上公开本办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网址为:http://www.zhangzhou.gov.cn/ 。 3.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其中有关收件和审批的信息于收件或审批的当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2008年5月1日开始执行)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需要,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的相关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办申请获取。《漳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向我办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中国漳州”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具体网址为: http://rf.fjrf.gov.cn/zzs/ 。 1.书面申请受理科室:漳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综合科 咨询电话:0596-2026251-86007 通信地址:漳州市胜利西路118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邮政编码:3630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请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附页流程图。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漳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08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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